为加强我市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以下称“实习人员”)实务训练工作,珠海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拟在市司法局相关业务科室设立行政复议和应诉实务培训岗位,每年定期组织我市专职实习人员开展实务培训。现将相关招募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
参加实务培训的实习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已依规取得我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书的专职实习人员,实习期尚未满九个月;
2.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律师职业道德修养,实习期间无不良实习记录;
3.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与实际工作能力,熟悉行政法和公共管理等专业领域;
4.能够保证按时完成培训学时,服从培训部门工作安排。
二、招募流程
(一)报名。即日起至2026年7月15日截止。有意愿报名的实习人员请填写附件报名表,经本人签名、指导律师签署意见、所在律师事务所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日前发送至市律师协会邮箱:zhuhailawyers01@zhslsxh.wecom.work(联系电话:0756-2662289)。
(二)审查和面试。市律师协会对实习人员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并通知报名信息真实、符合条件的实习人员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面试,经面试后确定入选名单。
(三)公示。市律师协会公示入选的实习人员名单。
(四)开展培训。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习人员开展实务培训。
三、实务培训工作安排
(一)培训时间。入选人员每人培训时间不少于三个月,培训期间工作时间参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执行。如有需要可由参训实习人员申请、经培训单位同意后,培训时间最多延长至一年。
(二)培训地点。珠海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一科、行政复议二科、行政应诉科(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96号)。
(三)培训形式。通过举办行政复议应诉业务小课堂、案件讨论、跟办案件等形式,由办案人员就行政复议应诉流程、办案注意事项和办案技巧等内容进行交流培训,并全程带领参训人员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参训实习人员跟办案件主要参与辅助性工作,并提出法律意见供办案人员参考。
(四)培训评价。培训结束后,培训单位根据参训实习人员表现出具评价意见。
四、相关保障措施
(一)参加行政复议和应诉实务培训时间按1:1折抵实习期(最高可折算六个月)。参训实习人员在实务培训期间辅助开展的工作任务量可计入实习实务训练的工作量。
(二)培训期间,为参训实习人员提供一定的便利工作条件及工作用餐保障。
(三)市律师协会在参训实习人员实习期满申请面试考核的,优先安排。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附件:珠海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参加行政复议和应诉实务培训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