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律师及公职律师(以下简称“两公律师”)的管理,提升两公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珠海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市律协”)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珠海市律师协会公职律师管理规定示范文本》《珠海市律师协会公司律师管理规定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予以发布。
示范文本的制定过程中,市律协重点参考了珠海市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以及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在两公律师管理方面的宝贵经验,并委托上述单位参与起草示范文本的初稿。经过多次研讨和修订,示范文本现已定稿。
示范文本旨在为我市两公律师的管理工作提供指导和参考,明确了两公律师的任职条件、职责范围、监督管理等内容,以期推动我市两公律师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请各律师事务所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律协反馈,以便我们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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