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精法以专业,热心于公益

2024-02-22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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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律师协会与斗门区人民法院自签订调解工作合作协议以来,我会指派调解工作委员会委员宋悦律师作为调解员对斗门区人民法院委托的案件开展调解工作,宋律师积极响应号召,参与诉前调解工作。

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宋悦律师累计接受调解的案件106宗。在调解过程中,宋悦律师积极联系被告,通过微信向其送达案件的诉讼材料,并明确原被告双方的争议事项,在该基础上展开调解工作;对于被告有调解意向但需要分期履行债务的,向原告说明以司法确认方式结案在诉讼成本上的优势,向被告说明司法确认的法律文书可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后果,促进双方在诉前调解阶段案结事了;对于被告没有调解意向的,尽快填写《调解日志》将案件转入立案程序,保障原告的诉讼权利。

“做了调解员之后,才发现大部分的案件当事人是没有聘请律师的,在与当事人沟通的过程中,不仅要解释诉讼程序以及实体的法律问题,如果涉及到司法确认,还要指导当事人使用粤公正小程序组织线上调解,签署调解协议、调解笔录以及申请司法确认的文件,尤其是短时间内接受了数量较多的案件调解工作,一定程度上体验到了法院的工作压力,这与做律师的体验很不一样。”提到调解工作遇到的困难,宋悦律师这样说道。

宋悦律师表示,律师本身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作为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具有专业上的优势,在调解过程中可以有针对性的厘清案件各方当事人无争议及有争议的事实,帮助当事人化解争议矛盾。目前的调解工作也存在调解率较低的问题,后续会积极总结调解方法,加大调解力度,节约司法资源及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努力化解纠纷。

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要立足于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属性定位,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服务发展大局,践行执业为民,依法诚信执业,以满腔热忱投入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而律师参与调解工作是完善我国诉讼制度的创新性举措,是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内在需要,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调解委将继续推进律师作为调解员参与诉讼案件的调解,希望广大的律师同仁积极参与,共同为律师调解工作贡献力量。